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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2012年8月11日晚。 二、主题:世界(中华)阮姓文化研究会章程讨论。 三、地点:阮氏临筹会群。 四、记录整理:阮方。 五、参会人员: 阮干轩 阮汉先 阮红碧 阮少文 阮家麟 阮仕军 阮德良 阮方 阮方义 阮桂彬 阮桂鸿 阮汉能 阮玲康 阮妙铅 阮铭相 阮 鹏 阮其尾 阮启昭 阮庆兵 阮荣斌 阮仕杰 阮伟 阮洋舰 阮一鸣 阮宜沛 阮英俊 阮寿雄 阮玉军 阮怀金 阮培金 阮观建 阮荣楷 阮 汝 阮仕永 阮 涛 阮伟强 阮学平 阮增盛 阮正东 阮绪安 阮成林 阮汉洲 阮仁富 阮一鸣 阮正习 六、会议内容: 阮干轩(673940045) 19:57:59 世界(中华)阮姓文化研究会(阮姓宗亲会) 章程(草案) (2012年 月 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世界(中华)阮姓文化研究会,(也称阮姓宗亲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依法注册的,由海内外阮姓宗亲自愿组成的,为全球族人开展阮氏文化研究、阮氏宗亲活动和阮氏公益事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爱国爱乡、传承姓氏文化,弘扬传统美德;搭建平台、服务阮姓族人,构建阮姓及社会和谐,振兴阮姓事业,促进阮姓和社会繁荣 第四条 总会会址:本会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通讯地址是北京市丰台区长青路113号,在当地文化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管理与监督。(本会可按需在各省、海外地区设立独立法人和独立财务的分支机构。) 宗亲建议: 阮启昭:“去掉中华人民共和国” 阮少文:“这个不影响主题,写北京人家也知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阮柔(俞古):“有组织名称中(阮姓宗亲会)注册会受阻的,能否考虑去掉” 阮少文: “文化研究和宗亲会放在一起不太通畅,不如不要宗亲会这三个字,强拉上不太好,叫啥名称不太重要” 阮汉能: “阮氏文化研究会” 阮干轩: “阮姓文化研讨会,北京 就这2条改了” 阮绪安: “热爱祖国和民族,遵守法律与法规,传承优秀文化,弘扬阮氏美德,搭建交流平台,服务阮姓族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祖国繁荣。宗旨还是这个好。不能太局限于阮姓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 阮柔(俞古): “之前阮其尾提出,把热爱祖国和民族修改为爱国爱乡,我认为更好” 阮少文: “修改为爱国爱乡,我也同意” 阮绪安: “阮文化是中华 优秀文化的一部份。不必分得太清。在宗旨里,几句话,太多重复阮姓字眼从用词角度上也不严谨。” 阮少文: “刚才是打错了,优秀文化,我建议改成姓氏文化,不是阮氏” 修改结果: 世界(中华)阮姓文化研究会 章程(草案) (2012年 月 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世界(中华)阮姓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会是依法注册的,由海内外阮姓宗亲自愿组成的,为全球族人开展阮氏文化研究、阮氏宗亲活动和阮氏公益事业服务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法律法规、爱国爱乡、传承姓氏文化,弘扬传统美德;搭建平台、服务阮姓族人,构建阮姓及社会和谐,振兴阮姓事业,促进阮姓和社会繁荣。 第四条 总会会址:本会总部设在北京市,通讯地址是北京市丰台区长青路113号,在当地文化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接受其管理与监督。(本会可按需在各省、海外地区设立独立法人和独立财务的分支机构。)
第五条 本会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研究本会工作计划事项,通过表决各项决定、决议。 (二)为加强海内外宗亲间交流与合作,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交流、研究活动,寻根问祖,凝聚亲情。 (三)组织挖掘、保护、整理阮姓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各地阮氏的文史资料,编纂并建立“中华阮氏”文书。 (四)办好本会网站、Q群,定期向海内外宗亲通报各地开展宗亲联谊活动的相关情况,利用现代网络,加强沟通交流。 (五)组织阮氏家族企业家俱乐部,支持和鼓励阮姓能人组建经济共同体,促进信息交流,发展家族企业。 (六)创造条件为筹建“阮氏文化基金委员会”做准备,资助人才培养、解难救急,促进团结互助,建设阮族文明。 (七)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任务。 宗亲建议: 阮柔(俞古):“物质非物质遗迹遗存的保护和研究” 阮鹏:“还要加上一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阮柔:“我这句放在第五条第三款,是否合适” 阮少文:“第五条里单列一项吧,这句话基本与那本书没关系” 阮启昭:“应该是不违反宪法.法律和法规” 阮少文:“法律法规就包括了。意思差不多” 修改结果: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本会在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听取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研究本会工作计划事项,通过表决各项决定、决议。 (二)为加强海内外宗亲间交流与合作,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交流、研究活动,寻根问祖,凝聚亲情。 (三)组织挖掘、保护、整理阮姓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各地阮氏的文史资料,编纂并建立“中华阮氏”文书。 (四)办好本会网站、Q群,定期向海内外宗亲通报各地开展宗亲联谊活动的相关情况,利用现代网络,加强沟通交流。 (五)组织阮氏家族企业家俱乐部,支持和鼓励阮姓能人组建经济共同体,促进信息交流,发展家族企业。 (六)创造条件为筹建“阮氏文化基金委员会”做准备,资助人才培养、解难救急,促进团结互助,建设阮族文明。 (七)做好物质非物质遗迹遗存的保护和研究。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成其它符合本会宗旨之任务。
第六条 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本会工作,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阮姓宗亲,均可申请加入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团体会员:凡经民政社团管理机关正式办理登记手续的阮氏社会团体组织,均可申请加入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入会程序为:由入会人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经理事会审查通过之后发给会员证,并在宗亲网上公布。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反映真实情况,提合理化建议;(五)关心本会建设,积极协助筹措活动资金。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阮柔(俞古):“建议把“指导各地做好家乘谱牒的编纂工作,奠定撰写《阮氏宗谱》的基础工作;”写在任务里” 阮英俊:“凡承认本会章程 改为 凡承认本会,遵守本会章程” 阮家麟:“建议把“指导各地做好家乘谱牒的编纂工作,奠定撰写《阮氏宗谱》的基础工作;”写在任务里--同意这个” 阮柔(俞古):“在团体会员里,是否可以考虑吸收阮氏企业或企业集团 阮其尾:本会实行会员制。” 阮少文:“企业完全属于阮氏人的,我看也可以吸收” 阮柔(俞古):“第七条本会会员入会程序提出修改如下 本会会员入会程序为: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在宗亲网上公布;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修改结果: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一)个人会员:凡承认本会,遵守本会章程,并积极参与和热心支持本会工作,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阮姓宗亲,均可申请加入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团体会员:经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以阮姓为主的社会团体或阮姓创办领办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入会程序为: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在宗亲网上公布;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反映真实情况,提合理化建议; (五)指导各地做好各地家谱的编纂工作,奠定撰写《阮氏宗谱》的基础工作; (六)关心本会建设,积极协助筹措活动资金。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报告; (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由各地宗亲分会按名额从个人会员中推选。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宗亲建议: 阮少文:“对于2/3的观点,本人提议修改。因为组织一次会议不容易,需要花费大量经费,有人就是不参加会议,我们也不能因为少数人不参加,就不开了吧?”, “另外建议加上如果有特殊情况,允许使用网络等方式进行会议。”, “比如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就只能以节约为主” 阮家麟:“主要领导只能做两届”,“ 年轻人,有能力的人,给他们有机会上” 阮柔(俞古):“主要领导以两届为限,可否增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届,两届也是比较通行的做法”,“对于2/3的观点,这是一个规范标准” 阮一鸣:“能否加入:1 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履行该会权利和义务2大会闭会期间,理事长代表该会对外联系事宜” 阮英俊:“能者多劳,只要做得好,不介意多连几任” 阮英俊:“把联系改为一切” 修改结果: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2年召开一次,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 (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报告; (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由各地宗亲分会按名额从个人会员中推选。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但延期换届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九条 理事会负责组织每两年一次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形式主要为现场会议,特殊情况下可考虑网络会议等其它形式,相关要求详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也称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廿一条 常务理事会主要职责为监督理事会各项工作的进展,对理事会提出修正意见,属于理事会的监督部门,有权对理事会成员的重大错误或违规行为执行处罚(处罚意见以常务理事会会议形式开展),理事会应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阮其尾:“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 阮柔(俞古):“是否有误?自我监督?” 阮少文:“理事会对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相当于纪委,还是在统一领导下吧?” 阮少文:“会员大会毕竟两年召开一次,应属于临时权力机构,无法平时领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