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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方以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的函件作为合法性的依据,对国家文物局2009年、2012年函件不予理会。根据《文物保护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法定审批程序,只有国家文物局才有权对“省级文物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做出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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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B1 e6 L# J3 `5 V) m 国家“十一五”重点项目西平铁路因破坏3000多年的甘肃泾州古城停工。西平铁路公司回应称,铁路建设通过泾州古城是经文物部门批准的,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违反文物保护审批程序。(6月13日新华网)。针对这些厚颜无耻的做法,我们想问问有关泾州古城的几个问题?! ~$ w. }; s% N0 H( s9 h8 M- b# J
( n- w, A8 ^, I: }* y+ O- X 谁的脸将挂在泾州古城的城墙上?民间俗语“既然脸皮那么厚还是把你挂在城墙上好了”、“脸皮比城墙拐角还要厚”,讲的是如果你不顾事实根据,厚颜无耻、恬不知耻地违背良心做事而不脸红,脸皮就好比是世界上最坚固的城墙。泾州古城源自商周,历代扩建,以佛祖舍利、安定城楼、阮国遗址、阮陵为代表的30多处文物古迹,完整地记录了中国历史,雕刻了各个朝代的背影,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研究阮共古国、泾河流域古代军事政治文化中心变迁,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考古、文化价值。谁批准西平铁路穿越泾州古城、谁实施了西平铁路踏平泾州古城工程,谁的脸将被永恒地刻在泾州古城的城墙上,在今后3000年中,将要被人们欣赏、参观、把玩,直到天老地荒。0 h" Q/ `1 B4 H* z( }! u9 M,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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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脸将被刻上违法犯罪的字样?甘肃省文物局2006年“原则同意”是有条件的,就是必须保护文物古迹后再实施铁路建设项目,但是就这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铁路建设方都没有做到。国家文物局2009年、2012年两次批复“西平铁路必须移除古城保护范围,另行选址建设”。在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环保部门评估的前提下,西平铁路强行开工建设,对《国家文物保护法》置之不理,以“已经完成了98%的工作量”、“拆迁已经投入过亿元”、“修改线路没有可能性”等理由,以“生米做成熟饭”、“城墙我已经破坏了,看你把我能怎么地”的策略,顽强地对抗着国家文物保护法令。中国古代有些朝代,为了惩罚犯人,会在犯人的脸上刺字,这在现代社会看来,是不人道的。但是在社会大众的眼中,公开对抗国家文物保护法的违法行为,在社会大众的心中,实施者的脸上已经被刻上了违法犯罪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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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公开对抗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人民的精神家园,这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论断。文化遗产刻录着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审美理念,是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物证,是文化延续和传承的重要载体。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根基,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决定》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 “加强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些国家大政方针,明明白白地指出我们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到底是谁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向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伸出魔爪?难道我们要像北京、西安古城拆而复建事件一样,毁灭真实的历史遗存,然后在原址修建假文物,假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假文化遗产吗?中国曾经有数百个古城,保存下来的就可数的几十个,难道还要赶尽杀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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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脸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应当认识到,现在拥有的一切文物资源,不仅是从祖先那继承来的,而且是从子孙那借来的。我们应该履行的首要义务就是必须将借来的资源保护好,并归还于后人。如果谁没有看到文物蕴藏的价值和意义,而有意或无意地毁坏文物,不仅自己可能成为千古罪人,成为后人的耻笑对象,而且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人为地破坏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明,其罪恶不亚于上了历史上的著名汉奸。犯下滔天大罪的人,人民群众和历史会给予公正的评价,已经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名人有秦桧、汪精卫,谁如果继续实施铁路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犯罪,谁的脸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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